中新網10月29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10月25日宣佈修訂創業移民計劃(Start-Up Business Class),修訂案於翌日26日生效。該項計劃屬經濟類移民計劃,將開放申請至2018年3月31日。申請的必須條件包括:
  (1)外國申請人必須獲得(a)加拿大創新育成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Incubation)內指定成員公司證明合資格可參與協會認可計劃;或(b)投資7.5萬元於認可的天使資者(Angel Investors Group)生意或投資;或(c)投資起碼20萬元於指定的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
  (2)外國申請人的英語或法語講、聽、讀、寫能力,達到基準第五級。
  (3)申請人必須修畢最少一年大專課程,但不須文憑。
  (4)申請人每年必須擁有相當於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低收入戶門坎一半或以上的流動資金,它們完全不能受債務或其他條件約束。
  每宗個案可包括5個申請人。申請人公司若在加國以註冊公司經營,每一申請人可擁有10%或以上投票權,但除簽證申請人,其他人不能擁有超過50%投票權。  (原標題:加拿大創業移民計劃生效 無須文憑7.5萬加元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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