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近日,新疆阿瓦提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性侵犯罪案件,被告人阿某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此案中,被害人賽某十周歲,系小學三年級學生;被告人阿某系開小賣部的個體老闆,被害人賽某經常來被告人阿某的小賣部購買零食。2014年1月15日,被告人阿某乘被害人在其商店再次購買零食的機會,將被害人賽某誘騙至卧室,對被害人賽某實施猥褻性侵。
  法院另查明,1985年4月29日,被告人阿某因犯強姦罪、流氓罪被甘肅省靜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1988年獲減刑釋放;2003年7月17日又因犯強姦罪被甘肅省靜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2009年7月3日獲減刑釋放。
  阿瓦提縣人民檢察院於2014年9月4日以被告人阿某犯猥褻兒童罪向阿瓦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阿瓦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於被告人阿某系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後五年內再次犯罪,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遂判處被告人阿某有期徒刑五年。  (原標題:新疆一男子色膽包天三次犯案三度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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